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二手房交易合同糾紛可以先行私下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遇到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應該怎么處理
二手房合同糾紛作為民事糾紛,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予以處理。所謂協商處理,就是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對合同中有爭議的部分進行協商,從而對原合同中規定的或者沒有規定的內容進行修改、刪除和增加。當事人按照協商后的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如果二手房買賣的當事人不能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二手房合同糾紛,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來處理二手房買賣糾紛。但是,起訴時必須要收集到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不予認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二手房合同糾紛有以下解決方式:協商解決、仲裁解決、訴訟。一般情況下,會先由合同雙方進行對爭議糾紛的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請法定機構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仲裁未果可通過司法訴訟,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法律法規有哪些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一、出賣人在取得《房地產證》之前與他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以出賣人未取得《房地產證》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二、房屋所有權人,在房地產抵押期間,與他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將抵押的商品房轉讓,受讓人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知道該房屋有抵押的,雙方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三、房屋所有權人一房數賣,后手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因訂立時間在后而被認定為無效。四、房屋所有權人作為轉讓方就同一房屋訂立數個轉讓合同,在轉讓合同有效的情況下,受讓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已經辦理房地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受讓方,請求轉讓方交付房屋等合同義務的,應予支持;(二)均未辦理房地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已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受讓方請求轉讓方履行房地產權轉移登記等合同義務的,應予支持;(三)均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先行支付房屋轉讓款的受讓方請求轉讓方履行交付房屋和辦理房地產權轉移登記等合同義務的,應予支持;(四)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讓方請求履行合同的,應予支持。
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怎么解決
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和解、仲裁、訴訟解決。當事人可以率先私下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